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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
2011-09-15 14:49  

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三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通知
                                                  教体艺函[2009]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体育局、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体育局、团委:
    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自2007年启动以来,得到了各地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以及广大学校的积极响应和广泛参与,两年来,有数千万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踊跃参加长跑运动,在校园中形成了青少年学生热爱体育、崇尚运动的良好风气,不仅培养了学生体育锻炼的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而且较好地促进了青少年学生的体质健康素质、特别是耐力素质的提高。各地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开展长跑运动,创造了许多冬季长跑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如:许多中小学校克服体育场地狭小的困难,在“螺蛳壳”里做道场,用大“小场地”,增加“兴趣跑”,给长跑配上背景音乐,激发学生的运动热情,让孩子们充分动起来,在小操场上跑出“大天地”。长跑活动在许多地区和学校已走向了经常化、制度化,成为学校阳光体育运动重要抓手。
为推进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深入持久的开展,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决定于2009年10月至2010年4月,继续组织开展“第三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以下简称冬季长跑活动),本届冬季长跑活动主题为“阳光体育与全民健身同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冬季长跑活动的重要意义,继续认真组织好冬季长跑活动,要把冬季长跑活动纳入教育、体育和团组织的工作计划,密切配合,广泛发动,切实提高冬季长跑活动在本地区学校开展的普及率;要把组织学生长跑活动作为各部门一项重要而持久的任务,作为推动阳光体育运动的重要抓手,把冬季长跑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各地要在总结前两届冬季长跑活动经验的基础上,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把这项活动抓紧、做实。要全面了解本地区学校开展冬季长跑活动的情况,为学校开展冬季长跑活动想对策、解难题、做实事。要组织推广冬季长跑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分析冬季长跑活动的难点问题,切实解决制约冬季长跑活动开展的突出问题,通过扎实的组织工作,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努力开创阳光体育运动的新局面
    二、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冬季长跑活动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将冬季长跑活动与体育课、早操、大课间体育活动、课外体育活动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活动有机结合;各级各类学校要因地制宜、积极实践,为学生长跑锻炼创造条件,场地条件不足的学校要根据校园环境和地域特点设计好跑步路线,科学合理安排学生长跑时间,提高校园体育场地使用率。校长要亲自动员和号召学生参加长跑锻炼,中小学班主任、高校辅导员、体育教师是学校长跑活动的重要组织者和推动者,要组织、指导并带动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冬季长跑活动,让长跑活动覆盖到每一个班级、每一个学生,形成强身健体、阳光运动的校园冬季长跑活动氛围和文化,使冬季长跑运动“人人踊跃参加、班班积极组织、校校形成特色”。
    三、要认真组织冬季长跑活动起跑仪式,积极做好起跑仪式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促进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冬季长跑活动。要结合学生运动会、体育节、团队日等活动,设计开展“阳光体育与全民健身同行”的主题教育活动,积极动员青少年学生主动参与冬季长跑活动,在活动中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培养顽强的意志品质。要组织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冬季长跑的意义和作用,宣传本地区丰富多彩、新颖多样的冬季长跑活动形式。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中央有关媒体开辟专栏,对各地开展冬季长跑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跟踪报道,同时在阳光体育官方网站上推出系列评选教育活动。
    四、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将对在本届冬季长跑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省、地、县级单位进行表彰。地方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也要建立激励机制,对活动开展好的学校予以表彰;学校要对在冬季长跑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班级、学生和教师予以表彰。
                                                                            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共青团中央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
第三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广泛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为宗旨,以宣传实施《全民健身条例》为契机,通过开展冬季长跑活动,培养青少年热爱体育、崇尚运动的健康观念和良好习惯,逐步形成强身健体、阳光运动的校园长跑活动氛围和文化,不断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意志品质。
    二、活动主题
    阳光体育与全民健身同行
    三、参加对象
    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小学为五、六年级学生)
    四、活动时间
    2009年10月至2010年4月,请各地根据气候条件确定具体活动时间,实际冬季长跑活动时间不少于五个月(含寒假)。
    五、活动内容
    2009年10月31日,在北京举行第三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起跑仪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在同期举行起跑仪式。
每天长跑距离(参考)基数为:小学生1000米,初中生1500米,高中生、高校学生2000米。中小学校在法定工作日每天以班级为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分时、分段组织学生完成跑步里程,节假日和寒假期间学校应要求学生自觉坚持长跑并做好记录,学校各年级、班级要做好每日长跑活动情况记录,在冬季长跑活动结束时,统计每个学生冬季长跑的总里程。各校校长作为学校开展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各校实际情况制定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方案,千方百计为学生创造条件开展冬季长跑活动,保质保量地完成冬季长跑工作。上级主管部门应对各校冬季长跑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活动按要求实施。
    六、评选与表彰
    第三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将设立“优秀组织单位”奖,对长跑活动开展好的省、地、县级单位进行表彰。
省级单位优秀组织奖的评选,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和共青团中央依据评选条件并结合各地工作情况组织评选;地、县级单位优秀组织奖,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共同组织推荐,每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的名额为本地区地、县总数的20%,各地于2010年6月30日前将地、县级优秀组织单位推荐名单和推荐意见,报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优秀组织单位评选条件为:
    1.冬季长跑活动组织机构健全,实施方案完整,措施具体,对基层活动支持、指导有力。阶段性检查工作制度健全、有效,及时报送活动简报和工作总结。
    2.认真组织起跑仪式并开展冬季长跑的宣传教育活动,起跑仪式有特色,影响面广,宣传教育活动有创意,参与范围广。
    3.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相互配合、协调,共同组织本地区冬季长跑活动,学校冬季长跑普及率高,学生普遍完成长跑里程,锻炼效果显著。
    4.本地区学校班级在阳光体育官方网站上注册比例高,参加网上系列活动积极。
    5.活动期间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各地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还应组织对冬季长跑活动开展好的各级单位、学校进行评选和表彰,各级各类学校要对冬季长跑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班级、学生和教师进行表彰,对学生的表彰应记入中小学生成长记录、素质报告书或档案。
    七、宣传报道
    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中央有关媒体开设冬季长跑活动报道专栏,组织中央媒体及专家进行冬季长跑活动的实地考察采访,同时在搜狐网设立阳光体育官方网站(sunnysports.sohu.com),宣传、报道长跑活动情况,统计、发布各地区学校参与数、学生参与数、跑步公里数、长跑日记等相关信息,各学校应积极进行网上注册并参与网站交流。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将推出冬季长跑系列活动,活动内容和参与办法详见网站发布信息。
    八、组织协调机构
    第三届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由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办公室设在团中央所属新时代青少年体质健康促进中心。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9号华普花园C座605室,邮编:100007,联系人:邸文,电话:010-51288227转606,传真:010-84098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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